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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学专业(财政理论与政策方向[实验班])学分制培养方案

发布时间:2013-06-25 09:49:06   点击次数: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方向通过国际化规范的教学模式,充分吸收财政学、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公共管理学、金融学、法学等相关交叉学科的知识,培养既具有坚实学术理论基础,也具有出色政策分析能力以及管理能力的复合型高端人才。

本专业方向要求掌握坚实的数量分析、经济理论、以及财政税收方面的基础知识,同时也要求熟悉和掌握相关财税政策的应用模式和分析工具,特别强调培养应用经济理论模型以及数量方法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

本专业方向还注重其他经济管理领域相关课程的学习,通过学习内容的多样性,为学生未来职业发展提供更加全面的知识基础。本专业方向还着重培养学生具有较强的英语交流能力。

本专业方向强调对学生研究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的培养,鼓励和支持学生参加相关的科研工作。

二、培养要求

1.培养学生坚实的经济学基础。经济学基础课程包括微观经济学原理、宏观经济学原理、中级微观经济学、中级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金融学、发展经济学等,为学生打下坚实的经济学基础。

2.培养学生坚实的数量分析基础。数学课程包括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和数理统计、政策分析数量方法,并结合计量经济学的教学,为学生今后的学术研究和财政分析工作打下坚实的数学基础。

3.培养学生坚实的财政学基础。财政学基础课程包括财政学、政策分析、地方财政学、财政制度分析、国际发展与政策、税收政策、城市经济及政策等,这些政策分析课程紧密结合该方向的经济学教学。

4.培养学生宽广和深入的多学科理论和应用基础。这些课程包括会计学原理、金融学概论、公共财政学、货币银行学、税收学、政府预算学、政府治理、国际金融、国际贸易、税收管理和税收筹划等。

5.强调英语授课。除了学校开设的公共课外,本班其他专业课程均采用中英文双语授课。学生将真正使用英语进行学习与交流,在学习专业知识的同时将提高英语阅读能力和表达能力。

三、学制、学分及学位

本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

对于校外直接招生的学生学分要求:157总学分。其中:课堂教学134学分,包括必修课99学分,选修课35学分(其中专业选修课开设43学分,要求选满25学分;素质教育选修课要求选满10学分);实践模块23学分。

对于校内转专业招生的学生学分要求:144总学分。其中:课堂教学121学分,包括必修课83学分,选修课38学分(其中专业选修课开设45学分,要求选满28学分;素质教育选修课要求选满10学分);实践模块23学分。对于我院开设的“微观经济学原理”、“宏观经济学原理”、“会计学原理”和“金融学概论”,校内招生的学生如果在转入我院以前,在其他学院修完其中一门或多门课程(或类似课程),我院可根据情况接受其他学院的学分,对于这四门课程未修的部分,入学后建议学生旁听未修的课程,但不要求考试,对课程学分不硬性要求。对于一年级数学类课程,微积分课程可以替代本院要求的高等数学课程,未修线性代数的不作硬性要求,学生毕业必修课学分要求相应下调。

本专业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四、实践教学环节

将结合教学的具体进度和当时社会关注的热点政策问题,指导学生进行假期调研。

五、课程设置、学分及时间分配

详见《财政学专业财政理论与政策方向(实验班)学分制教学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