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财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校发〔2007〕252号)文件精神,9月初我院进行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经认定,2013-2014年我院共有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20人,其中,特别困难学生9人,困难学生11人。
申请助学金具体要求如下:
一、特别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一等补助或学校经济困难学生一等补助。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二等补助或学校经济困难学生二等补助。
二、申请学生根据认定等级和受助项目(认定等级见附件),提交纸质版《中央财经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或《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复印件(2013年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加盖民政部门或人民政府公章,不接收村委会、社区办开具的困难证明)。学院南路校区学生于10月10日下午4点前提交至学术会堂801,沙河校区学生于10月11号下午2点前提交至4#342。
(附注:我院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复印件由学院提供)
附件:capfpp.cufe.edu.cn/docs/2013100815543348257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