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我研究院将于近期开展2014-2015学年滋兰树蕙奖学金、滋兰树蕙进步奖学金和滋兰树蕙助学金等社会资助项目的申请与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勤奋,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0以上(含2.0),即学分加权平均分70分以上(含70分);
在校少数民族全日制本科 2-4年级学生,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
本学年累计受助金额在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在校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
1.来自西藏、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西部12省(直辖市、自治区);
滋兰树蕙奖学金奖励10人,奖励额度为每人2000元;滋兰树蕙进步奖学金奖励20人,奖励额度为每人1500元;滋兰树蕙助学金资助100人,资助额度为每人1500元。
(一)学生申请:学生在校园网学生处主页登录学生工作系统,进入“奖助贷管理”界面,分别在“奖学金管理”和“助学金管理”菜单下进入申请界面,按要求填写所申请项目并保存;选定所申请项目,点击“下载并打印”导出所填申请表,用A4纸双面打印。
2015年5月25日下午4点前,完成网上申请,并将纸质材料报送辅导员办公室,学院南路报送至学术会堂801;沙河校区报送至丁香园1号楼201,逾期不再受理。
(一)上述各奖助学金项目每人只允许申请1项,超出1项者,所有申请项均不能参评。
(二)申请人上报申请材料时,须将自己填写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用A4纸打印或复印。
(三)网上申请和纸质版申请齐全,缺失一项不能参加评审。
(四)网上申请和纸质版申请须由所在学院、研究院审批,缺失一项不能参加评审。
(六)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学校公益活动均填写上一学年情况,大一学生填写上一学期情况。
(三)联系电话:62288331 61776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