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审查
时间:3月22日 09:00-11:00
地点:学术会堂801
工作安排:现场确认复试考生资格、收取资格审查及相关材料(请考生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关于公布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安排的通知》中《资格审查材料一览表.pdf》),发放复试通知书、通知考生专业课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时间地点。
二、专业潜质面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工作安排
时间:3月25日13:20-17:20
复试I组 地点:学术会堂805
序号 |
姓名 |
1 |
吕欣婷 |
2 |
廖尉然 |
3 |
吴成 |
4 |
邓犇 |
5 |
李卓 |
6 |
崔翔 |
7 |
翟文静 |
8 |
桂斯曼 |
9 |
杜闯闯 |
10 |
姜南 |
11 |
唐健 |
复试II组 地点:学术会堂801
序号 |
姓名 |
1 |
冉婷婷 |
2 |
陆心原 |
3 |
李珍 |
4 |
吴正 |
5 |
陶云倩 |
6 |
徐婕瑜 |
7 |
陈蕙珺 |
8 |
闫玥琪 |
9 |
王若熹 |
10 |
薛雯 |
11 |
何涛 |
12 |
王潇 |
2个复试工作小组同时进行,每位考生外语听说能力测试5分钟,专业潜质测试15分钟。
三、资格审查材料
1.考生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考生类别 |
资格审查提交材料 |
所有考生 均需准备 |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备查)及复印件。 2.考生填写并加盖有关公章的《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表》 3.考生填写完整的《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知识成就评定表》及表中要求所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学院留存)。此表为考生复试 “知识成就评定”项的评分依据 |
1.应届生 |
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 1.就读学校完整注册(6学期)后的有效学生证原件、带有学生证号的学生证页复印件。如学生证未完整注册,须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由教务部门盖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需提供本科毕业证,毕业证书于入学时查验。 |
2.往届生 |
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 |
特殊类别考生 |
特殊类别考生除须提交“所有考生均需准备”和“1.应届生”或“2.往届生”考生类别中所列材料外,还需提交 1.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提交《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否则无法领取《复试通知书》 2.专项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否则无法领取《复试通知书》 3.专项计划——对口支援计划考生:须提交本人所在的对口支援高校人事部门出具的注明“同意报考”意见的在职证明原件(直接收取),否则无法领取《复试通知书》 4.同等学力考生须向学院提交两篇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原件备查,提交复印件。 5.原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非定向就业类别硕士研究生,须向学院提供原定向、委培单位准予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证明原件。 |
说明:1.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学院发放《复试通知书》,考生据此参加各项复试。
2.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准予复试。
3.对于报考时提供虚假信息或资格审查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一经查验,立即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
4.以上所有材料原件备查(除特殊说明需收取的材料外),复印件收取。所有收取材料概不退回。
2.其他要求
(1)个别考生材料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提供,可暂时交复印件或传真件,但要在资格审查时提交于4月1日前补齐资格审查材料的保证书,并要在保证书中注明未按时提供材料造成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负责的内容。学院须按照保证书内容如期检查资格审查材料,如有未做到保证书中保证事项的,请将该类考生名单于4月1日17:00前报至研招办。
(2)同等学历考生提交论文或考生在知识成就评定环节提交论文均须为已公开发表的论文,用稿通知无效。
四、联系方式
电话:62288501;办公地址:学术会堂801室
五、其他
1.因资格审查与体检时间均安排在3月22日上午,请各位考生合理安排时间,如有疑义请与我研究院及时取得联系。
2.面试的基本语言为英语,其中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部分必须使用英语;专业潜质测试需要使用英语,考生无法听懂或无法完整表达的情况下可使用中文。
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