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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资格审查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25 14:31:23   点击次数:

    统筹考虑北京市和中央财经大学疫情防控要求,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降低感染风险。现将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资格审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安排

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方式:考生线上提交报考资格审查材料。须于3月29日12:00前,将下述电子材料打包压缩以“考号后五位_报考专业_考生姓名”命名压缩包及邮件名发送至capfppzgsc@163.com,提交材料包括:

1.附件1.《资格审查材料一览表》中的材料按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并以“考号后五位_报考专业_考生姓名”命名文件名。材料准备详细要求及材料认定标准可参见:https://mp.weixin.qq.com/s/DSysWUWvUbOnPCE0mCtn-w

2.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4,自行下载)扫描件。

3.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复试考场规则》(附件5,自行下载)扫描件。

  1. 资格审查材料的具体要求

    1.所有材料均提供彩色扫描件或照片。如果使用照片,需确保照片拍摄清晰完整。多页的材料原则上要求合并成一个文件,不得一页一个文件。为防止材料丢失或漏传,请将材料编号并提交材料清单。

    2.材料提供格式为PDF或JPG格式,单个材料大小不超过10Mb(兆)。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准予复试。

    2.对于报考时提供虚假信息或资格审查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一经查验,立即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

    3.邮件正文需附考生微信二维码,微信二维码务必真实、有效。后续我院会通过扫码方式,逐一添加考生微信进并逐一进行身份核验。

    4.请在邮件中写明考生本人现用手机号码、紧急联系人姓名及手机号码。

    5.个别考生材料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提供,可暂时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获得相关奖项及证书的证明材料(须有相关部门公章),同时在疫情解除或入学前提交相关证书及奖项原件。

        6.同等学历考生提交论文或考生在知识成就评定环节提交论文均须为已公开发表的论文,用稿通知无效。

  • 附件【附件1-5.zip】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