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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我院“优秀学生干部”、“十佳学生干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18 11:37:32   点击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团学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团学骨干在学生群体中的桥梁与纽带作用,鼓励更多优秀同学热心团学工作、积极为同学服务,院团总支决定本年度继续开展“优秀学生干部”、“十佳学生干部”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一)评选奖项及名额   

优秀学生干部26名,十佳学生干部10名。   

(二)评选对象   

1.院团总支;   

2.班级委员、团支部委员。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干部

1.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在同学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具有良好的诚信意识、责任意识以及集体荣誉感;   

3.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有效协调专业学习与学生工作的关系;   

4.热爱团学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具有奉献精神;熟悉团学基本工作,积极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踏实肯干;具有创新精神,在自己所负责的工作范围内无重大失误,有工作实绩;   

5.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团队领导能力,能够充分发挥骨干作用,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6.履现职一学期以上。   

(二)十佳学生干部

1.曾获得过优秀学生干部奖励;   

2.上一学年学习成绩优良;   

3.履职连续一年以上;   

4.在职期间有卓越的工作业绩,在自己岗位上工作有开拓性建树,工作得到老师以及同学的认可。   

三、评选程序

(一)各位班长、团支书根据相关要求在班级内展开“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投票程序,每班推荐2名“优秀学生干部”;院团总部副书记、院学生会主席根据相关要求在团学内部展开“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投票程序,共推荐“优秀学生干部”12名。   

(二)各位被推荐的学生干部登陆学院网站(http://capfpp.cufe.edu.cn),前往“下载专区”(或本通知附件)下载《中国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姓名,并如实填写,于2015年5月24日24:00之前将申请表发送至邮箱capfpp_ylcsu@163.com;经本院审核、评选通过后公布“优秀学生干部”名单。  

(三)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的同学可登陆学院网站,前往“下载专区”(或本通知附件)下载《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十佳学生干部申请表》+姓名,并如实填写,于2015年5月31日24:00之前将申请表发送至邮箱capfpp_ylcsu@163.com;经审核、评定通过后,对当选“十佳学生干部”名单予以公示。  

四、奖励办法

分别授予“十佳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