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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重修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4-10-09 16:21:14   点击次数:

体育重修课管理办法  

为规范和加强我校学生体育重修课的教学管理,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的通知》和我校学生管理的相关规定,特制定中央财经大学体育重修课管理办法:  

1、 重修课分为两个班,即重修一班和重修二班。 重修一班针对因伤因病不能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为其提供重修机会。重修二班针对期末考试不及格、旷考、作弊等学生,为其提供重修机会。  

2、 因伤因病不能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应在体育课期末考试前及时办理缓考手续。办理缓考学生需填写体育课缓考申请表,并经校医院办理转院手续至我校定点医院开具诊断证明(应注明期限及避免体育运动等)、再由校医院鉴定同意并出具证明,经体育部审核、教务处批准缓考后,方能由体育部安排该学生进入重修一班学习。  

3、 重修一班学生的体育成绩按国家颁布的《体育课程指导纲要》的要求及体育教学大纲的规定进行综合评定。体育重修课的考核成绩采用五级记分:A、B、C、D、F。  

4、 重修二班学生的体育成绩按国家颁布的《体育课程指导纲要》的要求及体育教学大纲的规定进行综合评定。体育重修课的考核成绩采用两级记分:即合格与不合格。  

附:中央财经大学体育课缓考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