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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22 11:08:08   点击次数: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28号)精神,为方便师生更好的安排学习和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现将我校2014年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一)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5日至7日,4月8日(星期二)开始上班、上课。  

(二)劳动节放假时间为5月1日至3日,5月4日(星期日)开始上班、上课。5月4日的教学安排按照5月2日(星期五)的课程进行。  

(三)端午节放假时间为6月2日(星期一),与周末连休。6月3日(星期二)开始上班、上课。  

二、值班安排  

放假期间,学校设总值班室,总值班室设在学校办公室(行政楼607房间,电话:62288252,传真:62289132,电子邮箱:xxbgs@cufe.edu.cn)。沙河校区办公室、保卫处、后勤处(后勤服务产业集团)、校医院、中财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北京财大昌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需要安排专人值班,培训学院要做好西山校园的安全保卫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好值班工作;请上述部门在3月31日(星期一) 前将三个假期期间的值班安排及主要负责人联络方式送学校办公室。其他单位、部门原则上不安排值班,确因工作需要需值班和加班的,须征得主管校领导同意后,将值班和加班安排情况告知学校总值班室;如有临时重要工作任务需要相关单位部门值班和加班的,学校将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教务处、研究生院、国际文化交流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要做好教学安排,并及时通知各教学单位。  

(二)各单位、部门要增强安全意识,三个节假日放假前都要认真进行一次以防火防盗为重点的全面安全检查工作,并做好师生假日安全教育。若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所在单位、部门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管理的通知》(校办发〔2012〕7号)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师生假日期间外出活动的安全。  

(三)放假期间,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务必保持联络畅通,严格按照《中央财经大学处置突发事件总体预案》精神,做好信息报送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