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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第二批次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2-05-31 10:00:00   点击次数:

一、考核安排

考核内容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科研基础与科研潜质测试、专业课面试,采用抽取试题的形式。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6月日1 上午10:00

地点:远程在线面试。

二、远程面试平台:

我院第一机位采用“腾讯会议”平台,第二机位采用“钉钉”平台。

1. 腾讯会议下载地址: https://meeting.tencent.com/

钉钉下载地址:https://www.dingtalk.com/

2. 平台使用指南:

腾讯会议官方使用手册:https://meeting.tencent.com/support.html

钉钉使用手册:https://nh.dingtalk.com/?spm=a213l2.13146415.4929779444.53.7f155e80Jrq5k8&acm=lb-zebra-518491-8332443.1003.4.7871557&scm=1003.4.lb-zebra-518491-8332443.OTHER_15885597000573_7871557&lwfrom=20180105165225279

三、具体要求

1.考试软件要求如下:

(1)我院第一机位采取“腾讯会议”系统作为复试软件。请各位考生提前在电脑上和手机上下载安装软件,并熟悉软件使用。

(2)我院第二机位采用“钉钉”软件,请各位考生提前在电脑上或手机上下载安装软件,并熟悉软件使用。

提示:进入会议均需采用实名制。

2.“双机位”要求:

硬件要求:两部带高清摄像头和麦克的设备及附件,包括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手机、手机支架等

(1)第一机位(主机位):一台设备从正面拍摄,放置在距离本人30cm处。

(2)第二机位(副机位):一台设备从考生侧后方45°距离本人80cm处拍摄。

(3)确保第一机位和第二机位分别从考生面前和身后完整拍摄到考生全身,复试组教师能够从第二机位清晰看到第一机位屏幕,确保考生处于360度无死角状态。

(4)保证至少一个机位可自由移动,用于检测考试环境。

3.环境要求。

(1)考生应当选择独立、可封闭的空间,确保安静整洁,网络环境稳定。

(2)复试期间除考生外无其他人在场,且严禁他人进入考试独立空间。

(3)除复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外,复试场所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电子设备等。

(4)不得在辅导机构提供的场所进行复试。

(5)不可以放置纸笔。

4.其他要求

(1)考生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须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

(2)正常考试进行中须关闭移动设备录屏、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正常复试的应用程序。考生应确保考试期间各设备不出现需要来电接听、跳出通知等干扰复试进行的现象。

(3)考生须穿着得体,全程正脸面向第一机位摄像头且视线不离开主机位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保证面部清晰可见,不得佩戴帽子、口罩、墨镜等;不得化浓妆,不可遮挡耳部,不得佩戴耳饰或耳机,不得低头,不得左顾右盼。

(4)视频背景需真实,不得使用虚拟背景,不得使用美颜设备。

(5)必须使用原音,不得使用变声设备。

四、远程复试平台预演时间及安排

1.5月31日 下午5:00-6:00

院工作人员将邮件通知学生进行预演测试。

2.线上报到、抽签分组

复试考生按照我院联网调试安排提前配置网络复试环境及双机位架设。

由我院考务人员点对点通知复试考生进行线上报到。考生应按照我院考务人员的指导,完成线上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同时进行网络、双机位和环境测试。

五、考核形式及占比

面试时长不少于30分钟,含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满分100分)科研基础与科研潜质测试(满分100分)、专业课面试(满分100分)。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重在考查考生运用外语进行听说交流的能力。

科研基础测试重在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察考生对本学科系统理论知识及前沿动态研究掌握情况。

科研潜质测试重在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察考生是否具有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科研水平和研究潜质、是否具有科研创新意识和能力。

专业课面试重在考察考生对专业课知识的掌握程度。

面试总成绩=外语听力与口语得分×20%+科研基础与科研潜质测试×40%+专业课面试成绩×40%;

总成绩=专业基础课笔试×30%+面试总成绩×70%。

六、录取原则

(一)基本原则

学院须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1.考核总成绩以百分制计,未达各单科分数线,面试总成绩和单项外语听力与口语、科研基础与科研潜质测试、专业课面试未达60分,考核总成绩未达60分者,均不予录取;

2.应届硕士毕业生在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的不予录取;

3.申请人提供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舞弊现象者,不予录取;

4.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学院录取原则

报考同一专业的考生按考核总成绩排名,在专业总招生计划内,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10-62288501

邮箱:capfppzs@163.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学术会堂8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