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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作好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团总支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12 09:33:21   点击次数:

各研究院团支部: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入党”)是党赋予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是《团章》规定的共青团基本任务之一。在校党委的领导下,我校党委组织部、校团委制定了《中央财经大学关于开展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意见》,并开始在团员中开展“推优入党”工作。其间,为党组织输送了大批优秀团员,充分体现出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       

为做好我研究院本学期“推优入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优入党”的条件

被“推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递交《入党申请书》的时间超过半年,即必须在2014年6月1日之前递交入党申请;       

2.努力学习党的基本理论,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3.遵守校规校纪,刻苦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公益活动,能够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各方面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4.此次“推优”对象不包括2014级新生。       

二、“推优入党”的步骤

1.各团支部务必于1217日(周三)15:40-17:00到各团支部辅导员老师办公室领取推优表格(沙河校区:丁香园1号楼201;学院南路校区:学术会堂801);并于12月19日(周五)12:00之前将填写完毕的推优表格送回各团支部辅导员办公室。

2.团支部委员会在团员大会上介绍申请入党团员的情况,团员经过充分讨论,进行民主评议,产生推优的建议名单并提交上级团组织;团员大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研究院团总支将和同级党组织就推优建议名单进行充分酝酿、讨论,认真考察被推优同学的全面情况,确定本单位被推优同学的候选名单;       

4.经公示无异议的推优对象填写推优表格并由所在团支部审核(被推优对象所在团支部须填写推优表格中的相关审核意见并撰写本支部的《推优决议书》电子版并打印),各团支部书记将纸质版《推优决议书》与推优表格于12月19日(周五)12:00前送回各团支部辅导员办公室电子版《推优决议书》均发送至:

capfppzzb@163.com;

三、“推优入党”的工作要求

1.各团支部要保持和同级党组织的沟通顺畅,保证“推优入党”工作在同级党组织领导下进行;       

2.各团支部要认真组织落实,严把“推优”质量关。根据党组织对发展大学生党员从严要求、保证质量的总体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党员发展的实际情况,建议各支部本次推优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支部团员数的14%;       

3.各团支部在推优工作中要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4.各团支部在推优决议书当中应附有本次推优工作的实施程序。       

5.从2015年度起将出台《中央财经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实施办法(试行)》的新办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团总支